南充市高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接省、市安监局通报,2016年2月1日13时40分许,贵州省威宁自治县板底乡安坪村二组一户人家,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区安全监管局: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综合监管职责,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公安分局: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强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牵头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追踪溯源,查清非法生产经营原材料、产品的来源、销售和运输渠道。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精神,积极会同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依法立案追诉、定罪量刑。
区工商和质监局:强化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流通环节假冒伪劣行为,配合做好“打非”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严格对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驾驶、押运、装卸资质审核,落实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运输工具符合相关规定。严厉打击运输环节非法违法行为。
二、切实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
乡镇(街道办)、村社要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工作,尤其是乡村出租、闲置房屋和厂房,重点排查曾经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社、农户和有关人员,落实责任,加强监控。同时,开展一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网点是否有超量储存、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以及是否有店外设摊的经营行为。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要立即开展一次节前安全自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节日期间放假的企业要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严禁销售、购买、运输非法生产经营、超标违禁、包装标识不合格以及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必须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
南充市高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