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3月24日)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2021年3月24日开始,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时间
由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隆昌市知行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隆昌市第十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对隆昌市金鹅街道所辖村(社区)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机动式巡察;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隆昌市普润镇、圣灯镇所辖村(社区)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机动式巡察。巡察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18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巡察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第一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1)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隆昌市金鹅街道青年路93号附1号(城关职业中学大门对面胖哥副食店旁);(3)隆昌市古湖街道环城南路三段36号(第一初级中学正大门旁)。
2.举报电话:181****5152,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电子邮箱:lcdyxcz1@163.com。
4.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二)第二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1)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隆昌市成渝中路199号;(3)隆昌市金鹅街道新华街二段81号(知行中学正大门旁)。
2.举报电话: 181****3905,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电子邮箱:lcxdierxcz@163.com。
4.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三)第三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1)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隆昌市胡家镇交通街88号(隆昌十中正大门旁)。
2.举报电话: 181****8097,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电子邮箱:lcxcbdsxcz@163.com。
4.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四)第四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1)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普润外街北段108号;(3)圣灯镇圣灯社区南街15号。
2.举报电话: 173****1057,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电子邮箱:lcswdsxcz@163.com。
4.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四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市委各巡察组反映的,可于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巡察组驻地信访接待点登记预约。
特此公告。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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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