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月14日上午,铿锵有力的誓言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会场响起,4名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面对国徽,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我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上,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左手抚宪法,右手举拳,面朝国徽,公开向宪法庄严宣誓。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首批向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将把誓词铭刻于心,依法履职,弘扬宪法精神,让法治成为信仰。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增强被任命人员尊崇宪法、忠于宪法、落实宪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