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召开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月7日召开第八次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云鹏,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希信及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上的***,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谋划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改革措施,扭住关键、精准发力,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对中央、省委新出台的各项改革方案,有关部门要认真搞好对接,及时研究制定我市的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提高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泰安实际,突出为农服务这个中心,突出合作经济属性这一特色,更多运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使我市各级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更好地发挥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会议强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央着眼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决策部署。我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城乡各个领域各类群体,特别是向城乡困难群众延伸,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对和谐社会建设起到正确导向作用。要总结推广法律服务网格化经验,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正面引导服务作用。要积极探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和常态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利化水平,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期盼很高。环境问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因素多元,情况复杂,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做好。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有利于层层落实责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好《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逐渐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
会议强调,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既要做好去年收官工作,又要谋划今年思路措施。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谋划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精准发力,善作善成,不断把我市的改革引向深入。要认真搞好2015年改革工作总结,对全年改革任务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要研究谋划好今年我市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改革落实,抓紧抓实改革方案制定、评估、督察、落实等各个环节,确保改革方案、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确保我市改革工作持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