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医疗机构织物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织物清洗消毒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辽阳市卫生监督局将此文件转发至所辖7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并对所辖的1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织物清洗消毒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包括:洗衣房分区、设施设备和环境清洗消毒;工作人员手卫生和个人防护;织物的分类收集、清洗消毒、储存;运送车辆及消毒等。
经查,受检的12家医疗机构均设有洗衣房,洗衣房分清洁区和污染区;配有洗衣机、甩干机,少数医疗机构还配有烘干机、风幕机;3家医疗机构有热水源,其余9家使用自来水清洗;清洗消毒时填加洗衣粉、84消毒液和氢氧化钠;织物的收集多数由洗衣房取送,个别由病房送取;有9家医疗机构设置存放处(间、区);有5家医疗机构运送车辆做到了洁污分开;工作人员使用流动水、肥皂洗手,均配有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及靴子。洗衣房有织物的收发登记记录,无织物、洗衣机、运送车及环境的清洗消毒记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制作现场笔录12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12份,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洗衣房的监管,使织物清洗消毒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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