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全面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确保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中婚前医学保健工作的目标,为实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预防先天性疾病,参照婚前医学检查典型地区的先进经验,泰山区决定在全区全面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为确保婚前医学检查能够很好地得到贯彻落实,泰山区要求相关部门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并要求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泰山区妇幼保健院要设立相应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设备,不断加强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婚前医学保健工作服务水平。服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感,尊重公民意愿,保护婚姻当事人的隐私,确保婚前医学保健服务优质到位。
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把婚检和优生优育知识列入向社会宣传的工作重点,在全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珍惜生命,尊重爱”,使婚前医学保健知识普及千家万户,树立为家庭负责、为后代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