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矿政管理工作情况
全市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28个,开发利用矿种19种,创建地质公园9处,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搬迁避让工程31个,现有各类矿山企业262个,采矿量2.42亿吨,实现矿业产值1000多亿元,累计征收采矿权价款11.88亿元,探矿权价款9.4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2.88亿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5.8亿元……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优化配置矿产资源为主线,扎实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起来。
矿产资源管理
在开发中保护 在保护中开发
以规划为龙头,科学引领矿业发展。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重点加强煤、地热、铁、金等矿产的勘查,兼顾紧缺和优势矿产的勘查。通过建立主要矿产“三率”指标评价体系,把“三率”指标的高低作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资源利用率低的企业进入。开展了第二轮采矿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对6个县市区5个矿种68处采矿权进行修编,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最低开发规模,矿山数量由原先的316处缩减至2015年的262处,大型矿山占比数由7.2%提高到11.07%,小型矿山占比由81.96%降至78.24%。
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机制。制定了《泰安市采矿权出让暂行规定(试行)》《泰安市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和《泰安市矿业权交易规则》,实现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国土资源交易市场,市级以下发证采矿权的出让转让一律在交易市场进行,开通了采矿权网上交易系统。矿业权出让前一律进行价款评估,价款评估单位一律由网上公开招标,抽签决定,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在评估价基础上,由定价小组提出出让起始价建议,提交市国土资源定价委员会研究决定,防止了低价出让问题的发生。采矿权出让由国土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重要矿产须经发改、经信等部门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有效防范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确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
加大“两费一金”征收征缴力度,达到应征尽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采矿权使用费在采矿权新设和延续时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并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范入库管理和票据管理,2010至2015年度全市累计征收入库2.88亿元。
进一步落实《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加大对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义务履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搞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累计入库5.8亿元。
强化资金利用率,提高矿山发展活力。“十二五”期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16个,争取资金6600万元,矿山企业自筹配套资金1.89亿元,优选推广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开展采矿技术、矿山压力分析、岩盐融腔测量等研究,推广无煤柱、小煤柱开采,煤炭资源采区回收率由2010年前的80%提高到了2013年的85%;通过采用注浆加固底板等先进技术和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开采,解放煤量2052万吨,既调动了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延长了矿井服务年限,又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全市科技管矿信息监管平台。编制了全市科技管矿实施方案,投入科技监管资金1500多万元,对全市262处矿山逐步实现远程监管。去年底,全面完成了我市科技管矿二级平台建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网格化监管,实现了“天上看、地上查、地下控、网上管”的监管目标。同时,健全了督察员队伍,强化专业支撑,明确督察职责和任务,建立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督察员队伍,定期开展督察。
地质找矿实现新突破
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我市地处鲁中山区,总面积7762平方公里,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各类矿产63种。石膏、岩盐、自然硫等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十分丰富,均居全省第一位,其中石膏、自然硫居全国第一位;煤、铁、泰山玉、石灰岩、花岗岩、岩盐、硫化氢矿泉水等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
地质找矿成果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28个,投入勘查资金1.04亿元,主要勘查的矿种有泰山玉、金、铁、煤、石膏、岩盐、地热等。探明了泰山玉、石榴子石、红刚玉等珍贵的宝玉石资源;查明了高级别岩盐12亿吨、石膏37亿吨、铁矿***00万吨、泰山玉石271万吨、金矿1.6吨。其中,“下港—放城金(铁)成矿带调查”项目取得了重大突破,为我市开展金矿勘查打下了坚实基础,荣获省国土资源厅科学技术一等奖;“大汶口岩盐矿区东向—马家店矿段补充详查”项目的实施,使得大汶口岩盐矿岩相边界向北扩展了1000米;“泰山玉资源勘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三个全省第一”:使泰山玉成为省内第一个上储量登记表的宝玉石、第一个有地方标准的宝玉石、第一个正式开采的宝玉石矿山。
建成了全省首例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库。认真抓好岩芯库建设,在省内率先制定出台了我市《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目前,岩芯库已入库125个钻孔,入库岩芯总长1.8万米。
地质环境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开展以地质公园建设为主的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先后组织上报了泰山、徂徕山、青云山、牛山、神童山、东平湖等9处省级地质公园,规划面积280.9平方公里,占到全市总面积的4%。为更好地保护地质遗迹,增强地质公园的地学科普,促进地学旅游发展,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余万元,对公园的标识系统、解说系统、旅游盘道、公园博物馆等进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先后争取上级资金2950万元,对泰山西路彩石溪、泰山中路醉心园等重点地质遗迹进行保护,形成了泰山独特的旅游景点和科普园地,促进了泰山地学科普旅游。
积极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服务生态泰安建设。编制了《泰安市矿山复绿行动方案(2012—2014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了“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人口聚集区周边,高速路、重要河流两岸)可视范围内的破损山体、采空塌陷区的恢复治理。投资1.4亿元集中先后实施了宁阳堽城石灰岩矿区、华丰煤矿区地质环境治理,肥城孙伯、桃园指挥庄冉庄片区石灰岩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泰市禹村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一大批项目,恢复治理面积1.5万公顷。通过对废弃采矿区的恢复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的地质环境,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恢复。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引导矿山企业走低碳、绿色、环保的发展路子。以新汶矿业集团公司煤炭开采的综合利用、充填开采为示范,先后组织申报了4批10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带动各类矿山企业围绕“合法矿山、绿色矿山、和谐矿山”建设目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四个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查明了全市2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逐一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制定了应急避险方案;建立健全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和气象风险预警平台,针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实施紧急避险;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修编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不断加大防灾知识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两卡”发放、应急处置、群测群防等工作制度及相关措施。
服务民生,为山区百姓找水打井。为山区饮水困难群众打井183眼,不但解决了当地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也解决了部分农田灌溉用水,受到了各级政府和当地群众的肯定。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年,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推进矿政管理工作,按照“讲政治、谋监管,提服务、树形象,理思路、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履职尽责,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强劲的经济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