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近日,我市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70个创新示范区之一,也是山东省仅有的两个市之一。泰山区在这次申报中也同时被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近年来,我市以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登记管理机关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作用发挥进一步提高。
社会组织建设政策框架体系初步形成。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泰发〔2012〕14号),提出了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改进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之后,出台了《泰安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泰安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安市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等7个配套文件。
社会组织建设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市级搭建起了“1+3”服务平台。“1”是泰安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是泰安市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泰安市行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泰安市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县市区积极推进服务阵地建设,初步形成了从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多层次的社会组织支持服务平台。
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断得到加强。我市在全省率先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2013年以来,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大幅增长。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6047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1个。其中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2202个,县市区备案社会组织3845个。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中,社会团体118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22个。市本级实现社会组织总量706个,同期增长率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