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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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4月12日下午,在组织收听收看了第四届全国暨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召开会议,部署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道德模范称号是公民道德领域的最高称号,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自2007年开展以来,我市选树、推荐了一大批道德模范,涌现出了省级道德模范、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马广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田秀英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道德建设领军人物,众多道德模范的涌现,擦亮了泰安城市名片,集中展示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
目前,全国和全省已开展了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本次是第四届。我市由市文明办牵头,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已联合开展了两届市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本次是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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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0:20: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