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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蔡甸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1月01日发表  

                           

                                                               

                                                                               

                               


    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有效防范与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政[2020]27《武汉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武政办[2022]96《蔡甸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蔡政[2021]4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我局修订了《蔡甸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人:刘锦兴 联系电话:69810073

    ***:蔡甸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蔡甸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7日


    蔡甸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有效防范与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政[2020]27《武汉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武政办[2022]96《蔡甸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蔡政[2021]4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订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降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协调联动坚持快速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尽快恢复运输秩序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源头防控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以防为主防救结合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防灾减灾救灾的韧性和能力

    4)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规范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划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辖区水路交通道路运输(含城市(关)公交客运出租)、轨道交通运营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归口协调的铁路邮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5分类分级

    1.5.1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主要类别

    参照突发事件分类与编码》(GB/T35561-2017)规定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主要类别如下

    1)铁路交通事故及铁路交通设施事故

    2)邮政快递事故

    4)辖区汉江水上交通事故及水运交通设施事故

    5)地方海事部门监管的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及水运交通设施事故

    6)轨道交通运营事故及轨道交通设施事故

    7)道路运输事故含城市(关)公交客运出租);

    8)公路交通设施事故

    9)交通工程施工事故

    1.5.2分级

    结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武汉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表,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共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详见***)。

    1.6预案体系

    全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和蔡甸区地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蔡甸区道路运输行业重特大事故处理预案、蔡甸区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蔡甸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蔡甸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蔡甸区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辖区内铁路邮政等大交通单位和重点交通企业为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根据其行业法规和文件规定制订的各类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操作手册等

    各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由负责制订和维护单位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综合交通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综交应急委),作为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下设的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主任区综交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

    区综交应急委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总工会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铁路邮政等大交通单位和重点交通企业

    区综交应急委负责统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状态下自动转为区综合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综交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主要职责统筹组织指挥调度全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分级响应体系审议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启动终止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派出现场工作组协调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完成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综交应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区综交应急委日常事务处理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或者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了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核定防御与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向区综交应急委建议启动应急响应行动向成员单位传递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令协调各方应急联动督促落实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组织专家队伍建设预案制订和修编应急演练和评估按程序上报和通报突发事件及处理工作情况承办区综交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指导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研判配合区综交应急委指挥部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协调供电公司、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电力、应急通信保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各有关部门承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疏导等工作制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依法并按照职责组织参与事故调查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判断污染因子及其污染程度评估影响范围以及对周围人群环境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合理化建议监控潜在生态环境风险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涉及城市桥隧城镇燃气等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区综交应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依法并按照职责组织参与事故调查

    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指导协调专业队伍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涉及给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

    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及时组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并做好各类传染病防疫指导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社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依法并按照职责组织参与事故调查

    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组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有关气象灾情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专业消防救援工作组织突发事件中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综合应急力量参与救援行动

    区总工会负责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依法并按照职责参与事故调查

    铁路邮政等大交通单位和重点交通企业根据行业应急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除上述主要成员单位外区综交应急委可以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其法定职责为基础统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成员单位名单及应急联系方式见***2

    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状态下区综交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救援组运输保障组医疗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现场监测组生活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宣传报道与舆情管控组和专家组等按照职责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现场救援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别由区交通运输局或者铁路邮政等相关单位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先期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市政设施抢修保通应急通行保障以及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装备物资调配等工作

    2)运输保障组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和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和单位配合主要职责负责保障运送事故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交通工具保障救援道路水路的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水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3)医疗保障组由区卫生和健康局牵头事发地相关医疗机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医疗救援方案调集医疗救护力量开展伤员救治指导事故现场及周边消毒防疫工作

    4)安全保卫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别由区公安分局或者铁路公安等部门牵头事发地公安部门配合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支援主要职责负责警戒控制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保护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和撤离保护现场财产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5)现场监测组分别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气象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对现场环境质量和天气状况进行监测提供相关监测数据并对事故现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提出处置意见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气象资料

    6)生活保障组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牵头主要职责负责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休息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7)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含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中法城管委会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临时转移安置疏散人员对遇难人员家属开展安抚工作接收分发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做好相关群众的稳定工作

    8)宣传报道与舆情管控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大交通单位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工作

    9)专家组由区综交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或者应急处置需要调配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响应启动终止和事故调查提供咨询意见

    区综交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其他工作组

    3预警防御

    3.1预警防御机制

    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铁路邮政等大交通单位和城市(关)公交轨道交通运营等重点企业以及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卫健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相关信息的搜集与整理以及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根据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采取防御响应措施

    3.2预警信息来源

    1)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监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提供的有关汉江水系相关水文监测水情预警信息

    3)地震部门提供的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信息以及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

    4)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有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

    5)发改商务部门提供的有关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保供需求信息

    6)公路水路铁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监测预警交通通道拥堵和安全事故等信息

    7)其他可能诱发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3.3预警流程

    区综交应急委研判预警信息后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或有关规定,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视情采取电话短信明传电报等形式,按照本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向辖区相关交通运输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并提示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者场所起始时间警示事项预估影响以及应当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相关大交通单位和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交通运输单位按照职责和防御响应程序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大交通单位发布调整解除预警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报备对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者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当履行报批程序并经同意后再行发布

    3.4防御措施

    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有关规定,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交通运输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下列防御措施

    1)加密监测加强研判及时收集上报有关信息

    2)组织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及时分析评估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准备采取的应对措施

    3)按程序向社会及时公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宣传避险和减灾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4)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5)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设置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6)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设施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

    8)疏散或者转移易受突发事件威胁的人员重要财产并予以妥善安置

    9)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送

    4.1.1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和程度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还应当报送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概况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1.2报送主体

    各大交通单位全区交通运输企业依法承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接报的原则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接收和上报工作

    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交通运输企业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按照规定向同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4.1.3报送要求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要逐级上报按照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执行紧急情况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可越级上报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获悉信息后1小时内报告区人民政府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获悉信息后30分钟内报告区人民政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报告区人民政府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先期处置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现场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自救互救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管理机构接到并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调动辖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人员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紧急救治伤员

    2)划分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的警戒和隔离措施

    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随时向上级报告

    4)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有关规定向受影响的地区或者部门及时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4.3分级分类响应处置

    4.3.1分级响应

    先期处置未能控制事态的区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市综交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照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实施分级响应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级和对应启动条件见下表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方式

    响应级别

    启动条件

    响应程序

    级响应

    1)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详见***1)。

    2)武汉市启动其他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需要区综合交通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提供联动响应。

    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省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指令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区综交应急指挥部报经区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后启动,同时报区应急委、市交通运输局。如届时有更高规格的应急指挥机构接手指挥,按照更高规格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执行。

    级响应

    1)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详见***1)。

    2)武汉市启动其他突发事件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需要区综合交通事故专项应急委员会提供联动响应。

    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社会影响重大,省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指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区综交应急指挥部报经指挥长或区应急委主任、副主任同意后启动,同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如届时有更高规格的应急指挥机构接手指挥,按照更高规格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执行。

    级响应

    1)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详见***1)。

    2)武汉市启动其他突发事件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需要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

    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社会影响较大,市人民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指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区综交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同时报区应急委、市交通运输局。

    Ⅳ级响应

    1)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详见***1),先期处置不足以降低损失和消除影响。

    2)武汉市启动其他突发事件级及以上应急响应,需要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

    3)区人民政府指令启动级应急响应。

    区综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启动,同时报区应急委、市交通运输局。

    4.3.2分类处置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区综交应急指挥部可设立若干应急工作专班。在应急状态下,应急工作专班经批准可直接转为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工作专班也可作为现场救援处置的骨干力量,接受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出应急工作专班处置能力,应当及时报请区综交应急指挥部提高响应范围,设立相关工作组并调动应急力量参加救援;或者提高响应等级,请求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交通运输局增派应急救援力量,确保及时、有效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应急工作专班主要有:

    1)交通工程建设及公路应急工作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主要职责:发生公路、交通工程突发事件后,应急工作专班及时启动本行业领域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中,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起公路设施损毁、公路阻断的,应急工作专班按照公安部门有关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处置。

    2)道路客运与城市(关)公共交通应急工作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主要职责:发生道路客运、城市(关)公交、出租车运营等突发事件后,应急工作专班及时启动本行业领域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中,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专班按照公安部门有关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处置。发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按照《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3)道路货运应急工作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主要职责:发生道路货运突发事件后,应急工作专班及时启动本行业领域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中,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专班按照公安部门有关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处置。

    4)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主要职责:辖区汉江或者地方通航水域发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后,地方海事部门及时启动本级水上交通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先期处置。应急工作专班实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协调武汉地区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开展应急处置。

    5)铁路、邮政应急工作专班。分别由铁路部门、邮政管理部门牵头组建,主要职责:发生邮政、铁路突发事件后,应急工作专班及时启动邮政、铁路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需要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时,区综交应急指挥部视情协调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处置邮政、铁路突发事件。

    4.4响应措施

    启动应急响应后,在区综交应急指挥部统筹调度下,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开展以下工作:快速评估、分析险情,研判险情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后果;收集、更新险情信息,持续做好信息报送及舆情引导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络,相互通报情况,密切***突发事件进展情况;视情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专家组给予指导,统筹协调应急处置所需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指导开展应急处置,评估行动方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合理高效施救,优先救人,防止险情扩大或者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1)强化交通管制与监测。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利用相关警示标志、交通信息发布设施设备或者平台发出通行警示信息;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重要部位的受损状况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

    2)做好公路、水路抢修保畅工作。加快普通公路抢通保通,以及内河航道船闸抢通保畅。指导事发企业做好设施设备抢修,尽快排除险情,恢复正常运行,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协调行业内应急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有序疏散与转运人员。按照预先制订的紧急疏导疏散方案,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人员疏散。有秩序引导现场人员撤离事发地点,疏散受影响的乘客,对有关线路实施分区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无关人员进入。根据疏散乘客数量和交通线路运行方向、目的地,及时调整其他公共交通路网客运资源,积极调配车辆,做好乘客的转运工作。

    4)做好人员搜救工作。调度相关部门专业力量,会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开展人员搜救工作。具体应急处置措施按照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等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实施。

    4.5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逐步停止应急处置措施,有序撤离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后期工作

    5.1善后处理

    由区人民政府牵头,涉事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区总工会、区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应急、卫健、民政等部门配合,制订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抚恤、救助,并提供心理与司法援助。对应急调用、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区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2恢复重建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公共设施,尽快恢复交通运行秩序。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恢复重建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部署,由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

    5.3调查评估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制订改进措施,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调查与评估情况。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般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6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6.1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分级实施。按照***、***和武汉市相关规定及蔡甸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相关预案要求,由区突发事件新闻工作小组进行管理与协调。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区委宣传部指导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委宣传部将相关情况立即向市委宣传部报告,并按照市里的要求和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报道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共防范措施等信息,最迟应在24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涉及其他处置权限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6.2舆论引导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等部门和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应急实际需要,建立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建立并完善以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队伍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可以专兼结合,充分吸收社会力量参与。

    7.2装备物资保障

    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等部门和单位根据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特点,配备有关专用救援装备物资,合理布局储备点,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统筹纳入属地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同时,建立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制度,根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情况,实行清单化、档案化管理。

    7.3通信保障

    区综交应急委办公室协调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互联互通的交通运输应急平台,并做好与区应急指挥平台间的对接;购置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保证应急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

    7.4资金保障

    区人民政府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财政保障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管理。

    7.5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尽快恢复被损毁的交通通道及有关基础设施,保障交通畅通;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协调相关部门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安全运送。

    7.6技术保障

    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保障、风险监测、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和装备开发与应用工作。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后,专家组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 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项和综合性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区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演练评估。

    8.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和修订,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更新: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安全风险、重要应急资源以及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预案有关内容作出重大调整的;

    5)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相关部门及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单位和行业相关预案进行修订、补充与完善,保持与本预案的有效衔接。

    8.3应急能力培训

    区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纳入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结合行业和地区特点,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8.4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区交通运输部门可委托相关咨询单位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工作,综合路网规模、航道、港口、重大危险源分布、通信保障以及应急队伍的数量、规模、分布、专业能力、心理健康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不断优化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8.5责任与奖惩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9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 9月8日印发的《蔡甸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蔡政办[2021]9号)同时废止。

      

    ***1:

    武汉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表

    级别

    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者3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一般飞行事故。

    3)本市高速公路、国省道主要干线公路遭受严重破坏,造成通行中断,影响范围在本市一个区,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4)重要港口遭受损坏,长江干线或汉江等重要航道断航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

    5)轨道交通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

    6)客运列车脱轨1辆;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下的;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下的;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下的事故。

    7)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小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8)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市内部分区运营网络阻断;邮件快件积压,超出事发企业72小时处理能力。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3)本市高速公路、国省道主要干线公路遭受严重破坏,造成通行中断,影响范围在本市多区,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4)重要港口遭受损坏,长江干线或汉江等重要航道断航6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

    5)轨道交通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货运列车脱轨 6辆以上、60辆以下的;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事故。

    7)造成高速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路基(行车道宽度)整体滑移,或者中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8)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全市运营网络阻断;邮件快件积压,超出事发企业7天处理能力。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港口设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本州市,经高抢速修公路、国省道主要干线公路遭受严重破坏,造成通行中断,影响我省两个及以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长江干线或汉江等重要航道断航10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6)轨道交通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

    7)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

    8)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9)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全省运营网络阻断,或者省内部分市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省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造成本省内邮政通信中断。

    特别

    重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的坠机、撞机或者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者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市境内发生碰撞、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或者客(渡)船、危险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本市高速公路、国省道主要干线公路遭受严重破坏,造成通行中断,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长江干线或汉江等重要航道发生断航24小时以上。

    6)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7)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

    8)邮政企业、跨省经营的快递企业运营网络全网阻断,或者部分省(区、市)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

    1)上述标准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铁路、水路、公路、邮政、城市(关)公交和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等级具体划分标准以各行业的标准为依据。

    3)大交通单位包括武汉地区铁路、长江海事、邮政等国家直属交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2:

    区综合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和

    区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值班电话

    1

    区委宣传部

    84942416

    2

    区委网信办

    84940909

    3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69843268

    4

    区公安分局

    85398698

    5

    区民政局

    69844295

    6

    区财政局

    69845688/69606721

    7

    区生态环境分局

    84947500

    8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69605618

    9

    区交通运输局

    69812971

    10

    区水务和湖泊局

    69811571

    11

    区卫生和健康局

    84942802

    12

    区应急管理局

    84942423

    13

    区气象局

    50751876

    14

    区消防救援大队

    69841537

    15

    区总工会

    84942268

    16

    区邮政公司

    84901799

    17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综合处

    (应急管理处)

    69600217

    18

    蔡甸经济开发区(山街)

    84981095

    19

    蔡甸街

    84941468

    20

    侏儒山街

    84965121

    21

    张湾街

    69740237

    22

    永安街

    69303200

    23

    大集街

    69162403

    24

    索河街

    84960200

    25

    玉贤街

    69704538

    26

    消泗乡

    84063908

    27

    桐湖办事处

    6934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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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芦苞镇隆重举办谁有我的芦花美芦苞镇2012年千人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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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培训班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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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2009925书画摄影作品展再现芦苞新风貌
    84. 2009225芦苞镇召开计生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单位
    85. 芦苞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杂贸市场
    86. 200961芦苞实验小学举办庆六一文艺汇演
    87. 关于举办劳动力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88. 芦苞镇召开科技工作会议
    89. 大塘镇领导班子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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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开江县召开2022年普通高考工作暨考务培训会
    92. 户外徒步请量力而行
    93.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94. 沙头社区举办西南街道红色核动力党建工程系列活动暨沙头社区粤曲鉴赏晚会
    95. 关于征集2007年重大关键技术招标建议书的通知
    96. 三水区三打两建工作初见成效
    97. 广泛培训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保障水平
    98. 白坭富景社区召开2015年征兵动员大会
    99.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100. 三水区共享单车遭遇文明尴尬志愿服务队党员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