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江苏省连云港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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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11月5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以推动国际海陆物流一体化模式创新,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为主要任务,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功能平台。根据《方案》,示范区总建设面积约148.5平方公里,包括大型综合性智慧港口片区(48.6km2)、现代化国际合作物流园片区(44.89km2)和滨海国际商贸生态宜居旅游新城片区(55km2)三个片区,明确了国际海陆物流一体化深度合作、海洋服务业集聚发展、蓝色海湾综合发展、公共智慧海洋服务创新示范四项创新示范要点。《方案》提出,争取到202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7.5%,海洋生产总值增速不低于8.5%。到202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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