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社保清欠专项行动
为充分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因企业欠缴社保费而给职工带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后顾之忧,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遏制欠费增长,市人社、地税部门联合制定了《联合开展2017年度连云港市本级社保费欠费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涉及欠费企业800多户,涉及欠费金额5000余万元。
该行动从2017年7月起至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梳理欠费企业名单和欠费金额,确定欠费底数,完成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第二阶段,开展非正常户和暂缓清缴联合认定及欠费单位分级分类管理,深入开展欠费清缴工作,采取不同的清欠策略、集中各部门优势资源多措并举提高清欠效率;第三阶段,对于经催缴仍拒不缴纳或不执行清欠计划欠费单位,按照规定开展失信管理和联合公告;第四阶段,整理台账资料,对照考核指标查漏补缺,并持续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共同加强与法院、经信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清欠执行力度,落实清欠目标责任考核。
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会产生下列后果:待遇封锁,欠费两个月以上的企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待遇将暂停,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失信惩戒,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内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属于较严重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较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将报送至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分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黑名单。强制执行,企业经催缴后拒不补缴的,根据规定将向银行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如账户无余额或划拨后仍有欠费的,将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人社部门提醒参保企业,如社会保险产生欠费请及时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办理补缴手续,以免造成职工社保利益的损失及自身名誉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