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推进市直部门等绩效考核工作
22日下午,我市召开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永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2015年度市级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考评对象为列入市级机关绩效考评范围的市直部门(单位)和驻连部省属单位。根据相关办法和细则,市直部门共考评4大类11项三级指标。包括: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含社会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转变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廉洁履职、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8项三级指标)、满意度目标、创新创优目标。驻连部省属单位只考评社会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考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认真筹备年终考评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评分细则,做到得分有标准、扣分有依据。满意度调查工作,市督查办、市统计局要提前与市人大办、政协办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以便在“两会”期间统筹安排,同步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在考评过程中既要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又要合理拉开分差。各考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考评计分人员要对各自确定的考评结果负责,被考核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自评工作,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材料,做到不虚报、不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