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礼祥一行到普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2008年10月13日至14日,由州、县两级人大有关领导和州直有关单位领导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礼祥的率领下,到普安检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普安县人大、政府有关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楼下恒泰煤矿、县盘粮宾馆、县建筑有限公司等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询问等方式,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情况、企业为劳动者交纳“五项”保险情况、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情况、劳动争议调解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企业在贯彻施行《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随后,州检查组在县人民政府召开座谈会,普安县直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共35人参加了座谈。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代波就普安县《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州检查组也反馈了检查的情况,认为普安县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宣传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推动了该法的贯彻落实,维护了企业的和谐发展。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如用人单位与少数劳动者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严重、部分劳动合同有抵触《劳动合同法》的条款、用人单位为职工交纳保险情况欠帐大等现象。州检查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规范劳务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礼祥最后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真正了解并接受《劳动合同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二是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监督用人单位完善有关手续,对法律规定的企业要尽的义务要坚决落实到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使企业与劳动者知道《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务双方的法律,是维护劳务市场和谐发展的装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合同法行使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