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7日连云港空气质量特别管控12个工地停工
今年12月13日是首个国家公祭日,为确保国家公祭日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公祭日前后环境质量良好,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7日全面实施《连云港市2014年保障冬季空气质量临时管控方案》及补充通知中的“特别强化措施”。以上是笔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12月3日,受风速较小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我市空气扩散条件较差,市区PM2.5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昨日9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为202,处于重度污染状态,PM2.5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冷高压过境后,我市气温逐步回升,风速较弱,预计未来我市风速将持续减弱,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环保、气象部门会商认为,我市今明两天仍将处于中度及以上污染状态。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截至12月3日,市区PM2.5浓度均值为58.4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2%,初步实现了“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2%”的工作目标。但是根据以往经验看,我市12月份极易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PM2.5浓度仍有可能进一步反弹。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通知》,明确指出从即日起至年底,各市一律实施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措施,国家公祭日期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在今冬我市空气质量实施临时管控之后,全市空气质量同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PM2.5上升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市大气办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我省国家公祭日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要求,我市对冬季空气质量临时管控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据了解,补充通知以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为标准,排定34个应停运的加油站名单、12个应停工的工地名单,并在“日常工作措施”中增加11条工作措施,在“特别强化措施”中增加了6条工作措施。
在空气质量特别管控措施中,重点包括督促31家重点烟粉尘管控企业停用部分生产装置、停止部分生产工序,确保日均产品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运输散装物料、煤、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停运(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全面落实货物装卸、堆场、露天仓库和货物运输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确保散货货垛不产生扬尘污染等。12月17日以后,环保部门将根据空气质量变化和气象预报情况,及时延续或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