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年6月)
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19日对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15年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迅速传达落实,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符合市委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实际,局党委对此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研究部署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决心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迎难而上,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局党委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下设三个专项小组、9个牵头单位(部门)和15个责任单位(部门),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具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抓整改,先后召开党委会、汇报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2次,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三)从严从实落实,有力有效开展各项整改工作。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梳理,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一反三的原则,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11项具体任务和51条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督导,加强沟通联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已经整改落实的42条,正在整改落实的9条。
(四)拓展整改成果,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思想教育、建章立制、从严惩处等方面共同发力,贯穿始终。围绕自身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从落实主体责任到权力制约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工作措施,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普查,梳理、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全系统修订完善33项管理规定制度和办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履职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建立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行业党建的总体布局,与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廉政教育,制定和完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计划》、《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
二是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工作调研,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所属两个党委单位配齐纪委书记、三个党总支单位配备专职纪检委员并作为班子成员、两个支部单位配备纪检委员,同时通过内部科室调整设置监察室并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整合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力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日常监督整体作用。
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执纪问责。扩大信访案件线索,在交通工程建设现场、执法单位和对外服务窗口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四风”问题,深入开展 “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管理”、“严控关键节点、规范设计变更”、“加强风险防控、推进廉洁执法”等专项整治活动。
(二)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操作行为,部份工程前期论证不充分、仓促上马,违背自然规律赶工期的问题。
一是充分做好工程前期论证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规律、科学论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违背自然规律和决策失误。
二是科学合理调整跨海大桥工程施工计划。按照保证安全和质量原则,重新科学合理编制大桥剩余工程施工计划。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对跨海大桥在正常工期和工期压缩两种状态下的造价进行科学评估。优化跨海大桥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2013年下半年,已采取双院制模式,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对跨海大桥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对剩余工程进一步优化方案,调减观景台等附属工程,对工程计量和变更严格把关,多环节多层面审核,降低工程造价。
三是加大工程质量缺陷排查和处理力度。BRT一号线工程按照要求工期紧,工程设计方案未能结合实际,存在不足,导致后期出现工程病害缺陷。2013年9月和2014年9月已先后两次对猴嘴桥、猴嘴闸桥面上沥青层病害进行了返工处理,对16个BRT站台沥青路面全部进行了铣刨加铺处理,实施处理面积7200余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10多万元。继续做好BRT一号线工程的现场巡查,***已处理质量缺陷的效果,对发现快车道雨水井下沉、井口松散、护栏生锈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缺陷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针对BRT专用车道车辙病害问题,从优化方案设计等方面开展专题科研研究,从根本上解决重载交通路面结构设计问题。
(三)关于有的工程没有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合同条款进行重大变更的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项目排查。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开展百万元以上未公开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对2011—2014年期间共210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其中百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83个。经核查,百万元以上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工程建设项目有15个,主要涉及工程抢险、新技术应用、文明城市创建、设计变更等项目。
二是建立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针对当前招投标存在的风险漏洞,系统梳理各个环节流程,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并通过制度形式予以固化。制定出台《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项目招投标程序,提高管控力度,压缩人为干预空间,避免腐败风险。制定出台《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评委抽取办法》,规定评委会组成中本地招标人代表数量不超过1个,规定本地评委人数比例不超过50%。扩大异地评委抽取范围,规定评委抽取库组成提高为3个及以上地级市专家库。
三是严格规范招投标操作。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透明,阳光操作,杜绝针对性、倾向性、人为干预。要求对于符合不招标条件的特殊项目,必须依法履行完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工。加强招投标日常管理,严格履行招投标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加强对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考核,采取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双重监管,严格把关控制工程造价。
(四)关于资金管理违规现象比较严重,专项资金挪用情况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银行账户监管。出台《市交通运输系统银行账户管理暂行规定》,组织银行账户清理检查,建立账户开设审批制度,加强银行账户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各单位不得将财政拨款和专项拨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或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信用,违规开设账户已于2014年11月完善相关财政审批手续。
二是完善经费预算制度。建立《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预算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行为,完善升级财务核算管理系统,建立经费预算支出网上申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核算—决算”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等支出。修订和完善《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一般经费支出及重大经济支出事前申报及支出审批程序,加大对商场、超市等原始***的支出审核控制力度,建立“三公”经费等支出的公开制度。
三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和完善《市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专项资金审批程序,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发生。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市级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责任。建立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尽快研究化解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债务、连徐汾灌高速资本金债务及城市出新道路缺口资金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违规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发生。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外部审计监督作用,建立***审计制度。6月底前完成各直属单位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加大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的监管力度。加强财务人员理论知识学习,7月份举办一期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人员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学法守法执法意识。
(五)关于行业管理问题较多,黑车、超限、超载等问题查处不力,存在选择性执法甚至内外勾结的嫌疑问题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或修订《公路路面查处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车辆通行费征管人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可操作性方面的细化规定,从而对执法行为规范管理和纪律上严加约束。修订完善《路政管理考核办法》,开展路政“四零制度建设”,提升路政管理服务水平。修订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积极向上争取提高大中修比例。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强化超限货物卸驳载监管,禁止“以罚代管”、 “只罚不纠”。 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交流轮岗力度,适时调整执法队伍间的管辖线路和分工,组织部门、区域联动治超专项行动,形成部门与区域之间的相互约束和相互牵制。大力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强化与交巡警、治安警的合作,按同食、同宿、同工作的“三同”原则,统一行动、统一管理,借力重点打击“黄牛”,杜绝选择性执法,改变执法力度不足的状态。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年活动,第一阶段以“春雷行动”为序幕开始为期两个月的“黑车”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以市区“两片三线”为主要突破口。推行科技执法,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落杆制度,同时借助智卡通、ETC/MTC等智能系统加强控制。完善市域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主要路段监控网络,建设4个动态监测称重系统,在治超站点安装监控设备,实行全覆盖、零死角,监督执法过程。定期不定期对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六)关于交通工程管理不到位,路政管理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强巡查力度。严格执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路政巡查规定》、《普通国省道路政巡查工作手册》《连云港市普通干线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支队、大队督查巡查的力度,规范巡查管理行为,保障巡查质量,提高巡查效率。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修订完善《连云港市普通干线路政巡查督查制度》、《连云港市路政车辆GPS、车载***监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连云港市路政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连云港市普通干线公路路政巡查制度》《连云港市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连云港市路政支队“三包三定”责任制》、《连云港市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路政宣传管理办法》、《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连云港市路政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是加强路政队伍建设。坚持“建队伍、抓管理、强素质、树形象”的方针,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严把人员入口关,加强业务培训,建设学习型队伍,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比学习、比业务、比创新、比奉献”的良好风气。
(七)关于“三公”经费仍然偏高,机关内部食堂招待费用偏高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牢固确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观念,公务活动坚持从严从简,努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严格“三公”经费审批。严格执行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局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流程,实行接待账单“三级联审”制度,实行接待用餐菜单标准化工作。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健全对局机关食堂的日常考核机制,努力降低运行成本。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度减少85.43万元,下降30.20%。
三是加强“三公”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出台《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出差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制定出台《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车辆维修审核和车辆油耗定额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公开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八)关于津贴、补贴、奖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规范市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委办发[2008]49号),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
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市交通运输系统加班费及各类补贴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津贴、补贴、奖金发放工作,加强公务员津贴补贴及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的管理。2014年9月份起,各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通知要求,已停止发生任何津贴补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规范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津贴发放。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关于加班费、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查处有关信访举报、投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九)关于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坚决纠正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委会情况,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定期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二是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带头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如发现领导班子有不团结的苗头,将及时摸清情况,早提醒、早消除隔阂,及早教育预防,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团结的自觉性。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进领导班子团结,消化内部矛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关于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细化提名的条件和要求,试行实名制推荐干部等办法和措施,明确提名者的责任,确保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初步建议人选得到充分酝酿,不同意见充分讨论和认真斟酌,防止发生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严格核查人选个人档案,请相关部门如房产登记、出入境、婚姻等协助核查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人选的意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落实组织程序,坚持原则,全程纪实,对讨论决定时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等情况都真实记录。
十一、关于交通集团招聘人员过程不够公开透明问题。
加强市交通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定和完善《市交通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市交通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和《市交通集团专业人才管理办法》,新进职工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招聘程序。
三、以钉钉子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新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系列***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严纪律守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级党组织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鲜明的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党委“一把手”强化第一责任,带头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当好“班长”负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纪检监察部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危机意识,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负责态度,对存在的问题敢于调查、敢于处理、敢于碰硬。局党委根据市委、市政府“五项新规”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抓好落实,对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不调查、不处理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的责任。
三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紧紧扭住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持之以恒地转变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防止问题反弹。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管理”、“严控关键节点、规范设计变更”、“加强风险防控,推进廉洁执法”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强化措施,巩固和发展交通运输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0518—85817238,邮箱:lygyyj@163.com,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邮政编码: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