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猴嘴旧城改造三期D地块(云台运输管理所周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31日发表  





猴嘴旧城改造三期D地块(云台运输管理所周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因猴嘴旧城改造项目需要,连云区人民政府拟对猴嘴旧城改造三期D地块(云台运输管理所周边)项目区域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进行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三)《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1〕91号);

(四)《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4号);

(五)《连云港市市区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5号);

(六)《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规定》(连政发〔2011〕128号);

(七)《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14号);

(八)《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连政规发〔2014〕1号);

(九)《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房屋征收政策的通知》(连政发〔2018〕42号);

(十)《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连建征监〔2018〕124号);

(十一)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协商价格参考标准的通知》(连建征监〔2019〕24号);

(十二)其他相关文件。

二、征收人:连云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征收范围:东至通园路、南至港城大道、西至花果山大道、北至陇海铁路区域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详见规划红线图)。

六、征收期限: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项目征收结束

七、征收签约期限: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

八、征收签约奖励期限: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

九、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一)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从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每年度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

(二)若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则采取投票或抽签方式确定估价机构,选定程序及结果由公证部门予以公证。

十、被征收房屋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性质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面积、性质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载明的,以产权档案记载的面积、性质为准。单位房改房权属证书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含翻建、改建增加的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对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含民房建筑执照),并在土地权属范围内按照规划许可证建设,但未依法办理登记的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

(三)国有土地上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由市国土部门出具被征收建筑占用土地的登记资料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属确认单(以下简称土地确权材料)。

在土地确权材料认定范围内,没有建房批准手续,但在2003年正射影像图上有记载的被征收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

在土地确权材料认定范围内,在2003年正射影像图上无记载的,或者虽在2003年正射影像图上有记载,但在土地确权材料认定范围外的被征收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

(四)有合法手续的公房已出售给职工个人,但未依法办理登记的房屋,认定为合法建筑。

(五)经调查审核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十一、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

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和与货币补偿等价的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腾空并完好交出被征收房屋后,征收人按协议约定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

(三)选择产权调换的,分别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值,结算差价。

1.产权调换原则

征收住宅房屋,原则上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征一还一,互找差价。被征收人根据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就近高靠安置房面积,选择相应的安置房户型、套数。

2.安置房源

征收人提供以下安置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

港馨花园二期B区(期房、高层),具体位于花果山大道以东、跃湖路以西、先锋路以南。

港韵花园(期房、高层),具体位于花果山大道以西、台西路以东、先锋路以南。

3.安置房户型、面积

安置房面积最终以房产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港馨花园二期B区期房:75 ㎡左右(二室二厅)、90 ㎡左右(三室二厅)、110 ㎡左右(三室二厅)、120 ㎡左右(三室二厅)四种户型。

港韵花园期房:75 ㎡左右(二室二厅)、90 ㎡左右(三室二厅)、110 ㎡左右(三室二厅)、120 ㎡左右(三室二厅)四种户型。

4.安置房选房办法及交付时间

选房办法: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根据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安置房分配时,被征收人按选房顺序号及协议书中已确定的房屋位置、面积、套数,选择楼号、单元、楼层、室号。

交付时间:待本项目征收结束后择日分配,具体分房时间另行通知。

5.安置房结算办法

安置房的购房款按市场价结算。安置房的市场价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征收人根据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时选择的安置小区、房屋面积、套数,预扣购房款。具体费用待安置房交付时,按房产管理部门核定的实际房屋建筑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6.过渡方式

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征收人自行过渡。

十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

(一)征收个人经营性房屋,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参与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二)征收企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屋,土地面积和性质以土地证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为准。土地面积有争议的,由国土部门确认。房屋面积确权按国有土地上房屋确权原则执行,房屋及土地补偿价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征收补助、奖励

(一)搬迁补助

搬迁补助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计算。一次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计算。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次计算。

(二)临时安置补助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月计算。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计算。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按6个月一次性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暂按6个月支付,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房屋征收部门超过24个月延期交房,自逾期之日起,增付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部分按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执行。

(三)签约奖励

征收住宅性房屋,被征收人在本方案征收签约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享受下列奖励,超出奖励期限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不享受此奖励。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签约奖励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在合法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8%;

2.选择产权调换的:

(1)被征收人在签约奖励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在合法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8%;

(2)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安置房屋价值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时,安置房屋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时,超出部分在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20%之内(含20%)的部分,安置房价格比市场价每平方米优惠200元;超出部分在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20%之外的,按安置房市场价计算。

3.选择小高层、高层安置房的:

(1)选择小高层安置的,按参与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增加5%,增加的5%面积部分,每平方米按重置价收取。

(2)选择高层安置的,按参与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增加8%,增加的8%面积部分,每平方米按重置价收取。

 4.被征收人仅有一处住房且可能获得的货币补偿额低于15万元的,按照15万元给予补偿;选择安置小区中最小面积安置房的,安置房的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认定的合法面积部分,按安置房优惠价格结算;选择其他面积安置房的,不享受此优惠。

5.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开发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其房屋经认定的合法面积低于60平方米,且仅有一套住宅,选择安置小区中最小面积安置房的,安置房的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认定的合法面积部分,按安置房重置价格结算;选择其他面积安置房的,不享受此优惠。

(四)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本方案征收签约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享受下列搬迁奖励。在约定搬迁时间内未完成搬迁的,不享受此奖励。

1.征收个人房屋,被征收人在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15日(含15日)内签订协议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元,奖励金额低于12000元,按12000元计算;在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16-20日(含20日)内签订协议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奖励金额低于6000元,按6000元计算。

2.征收企业单位房屋和土地,被征收人在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15日(含15日)内签订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按房屋加土地评估价值的2.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低于12000元的,按12000元计算;在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16—20日(含20日)内签订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按房屋加土地价值的2%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低于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

3.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在征收签约期限内按照约定时间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按照违法建筑砖木、砖混、钢混建筑结构类型,分别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300元、400元、500元材料补助。

十四、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对其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丈量,并及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手续。因被征收人不配合而导致评估价格不实,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负。

(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理房屋征收事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房屋征收期间,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建成后,由征收部门进行公告或按被征收人所留联系方式通知被征收人办理安置手续。被征收人所留联系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通知征收部门,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负。

(五)被征收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签约及搬家腾房的期限内自行解决,逾期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七)被征收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否则征收人有权在补偿费用中扣除相应的损失。

(八)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房屋征收人。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7:49:25重新编辑
龙华镇大浪街道华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上早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民康路口民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清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龙股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赖屋山村三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街道建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桃苑新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龙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赤岭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民治村水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大浪同胜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钓鱼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油松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油松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油松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西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民参保政策解读
  2. 西充民兵助力校园消毒防疫护航复课师生健康
  3. 中共玉台镇委员会玉台镇人民政关于表彰十大孝星的通报
  4. 阆中市农牧业局召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部署会
  5. 河楼乡召开两学一做专题报告会
  6.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综执局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重拳出击强力拆违
  7. 阆中市收看收听国省市2021年高考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并召开我市高考中考部门联席会议
  8. 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脱贫增收步伐
  9. 教科体系统开展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和民主评议
  10. 百年党史润泽阆中青年学生——我市学校开展活动学习党史纪念
  11. 阆中市级部门依申请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网办程度统计
  12. 二龙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会
  13. 二龙镇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14. 省残联维权处长黄勇莅临阆中调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15. 解元乡召开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推进会
  16. 宝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工作汇报
  17. 西充县关文镇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实施方案
  18. 三庙乡积极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
  19. 市交运局来我县督查G212环城北线建设情况
  20. 市委副书记庞毅深入彭城镇调研指导精准扶贫工作
  21. 我省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妇女儿童看病就医环境
  22. 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23. 解元中心校举行童年有梦青春出彩主题庆祝活动
  24. 凉水镇五突出严肃换届纪律
  25. 龙泉镇召开精准扶贫问题整改工作会议
  26. 学党史践初心强担当启新程市财政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27. 五马镇主要领导分组专项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28.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专题讲座
  29. 春日游博树风景伴牛羊
  30. 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出入境窗口成功办理首例港澳居民回乡证换发业务
  31. 冬日温暖送进家
  32. 石龙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体学习讨论会
  33. 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王林到我市走访看望退役军人
  34. 两水共治——乡村生态振兴的探索实践
  35. 晋城街道关于进一步推进疫苗接种清零工作的通知
  36. 创文创卫我们在行动
  37. 中共西充县双凤镇委员会关于成立村(居)民小组集体资产清理核实锁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38.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秀清蹲点督导金子乡扶贫工作
  39. 龙泉镇召开精准扶贫问题整改工作会议
  40. 阆中税务铸青年干部三实而立
  41. 玉台镇关于召开村(居)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42. 市财政局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廉洁履责意识
  43. 治平乡三带四积分齐力奔小康宣传资料
  44. 阆中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会议学法
  45. 二龙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会
  46.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正德调研农村自来水管理运行情况
  47. 土地谁来种谁来种粮食如何种好粮食的探索实践——阆中市水观镇规模发展粮油
  48. 飞凤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49. 石龙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劳动实践活动
  50. 晋城街道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小春生产工作的通知
  51. 飞凤镇狠抓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2.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分工驻片驻村的通知
  53. 玉台镇召开2021年度农村经济工作会
  54. 市委常委武装部长游红军深入玉台督导脱贫攻坚
  55. 阆中市水务局多措并举做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
  56. 创文创卫我们在行动
  57. 西充县环卫所创新管理手段推动公厕管理提档升级
  58. 应急知识—火场逃生12招
  59. 阆中市四扭住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60. 文成镇大桥蜜柚喜获丰收
  61. 清泉乡持续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62. 妙高镇召开民政惠民政策工作专题会议
  63. 阆中税务四发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质效
  64. 飞凤镇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65. 秋天有约——示范幼儿园家长义教周活动
  66. 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市财政局行政审批事项已划转
  67. 阆中市水务局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68. 治平乡2016年乡村换届工作动员暨换届纪律集体谈心谈话会(筹备事项)
  69. 阆中市顺利举行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70.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抓实抓细抓常坚决制止舌尖上的浪费
  71. 千佛镇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
  72. 大垭中心学校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73. 市残联到思依镇开展残疾儿童筛查登记
  74. 阆中市开展加油站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5. 专业培训提升学识教育事业薪火相传——西充县2019年新入职教师集中培训
  76.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2年度)
  77.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执法检查
  78. 西充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进村入户活动
  79. 我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市级初评
  80. 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暨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会
  81. 五马镇加大党组织关系排查力度为下半年村支部换届选举做好铺垫
  82. 我市多措并举加强春种药材田间管理
  83. 文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政策性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84. 枣碧乡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85. 市扶贫开发局坚持党建引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86. 市审计局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87. 龙泉镇开展防邪禁毒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暨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88. 学党史为民办实事获点赞群众赠锦旗——阆中市医保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获赠锦
  89. 阆中燃气各党支部召开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
  90. 水观镇召开食品安全协管员暨家宴厨师培训会
  91. 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千名干部进企业调研会
  92. 我省涉农补贴资金将全部直接发放至农户***
  93. 天林乡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94. 阆中市河楼乡组织乡人大代表视察2015年重点工作
  95. 市水务局对柏垭镇上游水库放水渠进行整治设计
  96. 市文旅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97. 阆中市司法局全力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法治保障工作
  98. 治平乡党委书记黄毅同志在2016年乡村换届动员暨集体谈心谈话会上的讲话
  99. 阆中市启动治乱清源2021执法行动
  100.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督查工作组来阆督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