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羊山岛旅游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羊山岛旅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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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区环保局
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羊山岛旅游工程)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羊山岛 | 连云港市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 11030.***万元主要建设 集装箱海鲜街、渔港记忆文化公园、海洋风情铺装、海洋风情雕塑、水上集市、海上船宿、美丽乡村改造、精品民宿、日出雕塑、生态雕塑、生态景观塔、渔文化礁石公园等景点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 | 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项目所在地属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区,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 根据《2017年度连云港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项目所在区域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JS705)为劣四类海水,污染因子是无机氮,主要原因是陆域未经集中处理的城镇或乡村排放的生活污水、海上流动船只排放的废水等。 声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