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公告(文体旅游局)
根据连云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8月28日起进驻区文体旅游局,开展为期约30天的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区文体旅游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监督检查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设举报电话: 15161343597,每天接听时间:8:30—17:30;通信地址:连云区金海路3号707室;邮编:222042 ;电子信箱:lyqxcz@126.com。分别在区文体旅游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场所设举报信箱。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地点在连云区金海路3号(连云区检察院707室),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文体旅游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连云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