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公告(残联)
根据连云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8月28日起进驻区残联党支部,开展为期约30天的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区残联党支部领导干部执行《***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问题。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区委第一巡察组设举报电话: 0518—80328209,15161343097(只接收短信),每天接听时间:8:30—17:30;通信地址:连云区金海路3号连云区检察院705室;邮编:222042 ;电子信箱:lyqwxcz@163.com。在区残联办公区域设举报信箱。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地点在连云区检察院705室,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残联党支部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连云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