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连云区区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连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根据《关于做好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的通知》(连审改办发〔2014〕15号)、《连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连区委办〔2014〕1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在连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经过部门自查、合法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连云区区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连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简称“两张清单”,详见***)。2015年6月30日连云区第十四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两张清单”,现予以公布。
为方便社会监督,对清单中行政权力事项设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补充完善清单等方面的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
***:两张清单
连云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 两张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