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漳河新区城市管理局环卫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依据荆门市漳河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计划审核表要求,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荆门市漳河新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荆门市漳河新区城市管理局环卫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环卫配套设施一批(含果皮箱105个、大垃圾收集箱20个、小垃圾收集箱28个)
2.2交货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
2.3供货期: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在荆门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于
4.2报名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荆门市固定的售后服务点证明,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00分,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
5.2开标当天投标人须提供果皮箱、大垃圾收集箱、小垃圾收集箱实物样品各一个,供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评定;所有样品运输费用投标人自己负责,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交给招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所带样品自己运回,费用自己承担;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将导致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即收款人: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户行:荆门中行浏河支行,账号:578****54306。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6.2投标担保金交纳后须至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文件内必须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6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漳河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代女士 0724-6099118
联系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