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推行阳光采购节约防腐双效同显
(通讯员 杨建忠 李慧敏)今年以来,连云区财政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纪检监察力度,切实规范采购行为,积极实施“阳光采购”,服务监督双措并举,节约防腐双效同显。截至目前,连云区累计受理招标审批项目900余次,实际采购4717.88万元,节约资金697万元,节约率14%,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少花钱,办好事”的工作理念。
严格依法、服务监督并重。该区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规定的程序步骤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每一环节都做细做好,不留任何纰漏。同时,对每一个采购项目都认真对待,积极与使用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采购设备及项目的工作环境、技术要求、市场状况、以往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等信息,确定合理的招标区间,既发挥好服务职能,同时做好监督,防止重复花钱、超标采购。
公开招标、实施“阳光采购”。在正式招标文件确定之前,采购中心将项目的技术参数、资质条件、付款方式等招标内容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全国范围内潜在投标单位的咨询、意见及建议,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论证,形成专家意见,并据此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最大限度地做到“参数无倾向性、资质设定合理”,确保投标单位在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公平竞争。
提升服务、打造窗口形象。全面落实“两学一做”,从工作流程、服务质量、仪态仪表、文明用语等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做到“岗位有标准,操作有规范”。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确保“问得清、答得明、转得准、办得快”,努力为采购人和供应商创建温馨、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