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劳动就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59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4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9%。
全面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4个,参与见习学生339人,发放见习补贴104.72万元;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59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开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班20期,培训学生558人,培训后实现创业335人。建立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和就业援助制度,全市共认定就业困难人员4255人,创建和开发公益性岗位3762个,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扎实推进藏区9+3学生就业,全面完成2012级41名藏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学生初次就业率为100%。
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信息引导和权益维护,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推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全市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5.1万人,同比增长0.26%;实现劳务总收入212.86亿元,同比增长10.35%。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0.92万人。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覆盖面持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43.9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6.41万人,减少0.2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17.94万人,增加2.19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8%。
全年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保险金达到1467.2元,比上年增加86.2元,增长6.24%。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保险人数129.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5万人,其中,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68.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6万人,增长8.87%。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5.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2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19万人,增加1.1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3.98万人,增加1.42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次14.41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次22.48万人,比上年增加7.68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达到1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达到11万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78%、70%。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5.75万人(含失地无业农民),比上年末增加0.13万人。
全年共为0.43万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919.99元,比上年增加103.91元,增长12.73%。将4.49万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万人,其中一类企业3.99万人,二类企业3.06万人。全年有0.13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6万人。全年有0.19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全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覆盖面达到95%,对6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了内控评价,稽核参保单位367户,补缴社会保险费580.46万元。开展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专家服务团智力援助活动深入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共审查推荐农业、工程、文体、教育等相关系列人员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十一类330余人次,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证书4300本,培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95人,引进国(境)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人。
四、人事管理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考录、竞争上岗、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不断加强,全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437人,培训公务员8100人,推荐上报45个先进集体和78名个人受国家和省表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行岗位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军转安置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圆满完成全市23名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组织2015年度16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进行了岗前适应性培训,参训率达到100%,考试优良率达到95%。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800万元,开展个案救助120人次,军转干部总体保持稳定。
各类人事考试任务安全顺利完成。全年共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职称(执业)资格及社会化考试19次,参考人数达6.13万人次。
五、工资分配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收入水平稳步提升。
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基本建立,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
六、劳动关系
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9.5%。检查各类企业896户,受理以拖欠民工工资为主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290件,为931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工伤、经济补偿等待遇7105万元。接收群众来信466件965人次,来访315件1496人次,办理市长、局长信箱123件。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15件,行政诉讼36件。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全市6个区市县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4)全面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通,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发行社会保障卡66.2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