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清区食安护佳节专项抽检实施工作方案
2020年长清区“食安护佳节”
专项抽检实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制定《2020年长清区“食安护佳节”专项抽检实施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1月2日正式开始抽样,五个工作日完成抽样。
二、抽检品种及项目
监督性抽检共100批次食品。重点抽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等。
三、抽样要求
(一)生产环节抽检5批次;流通环节抽检55批次;餐饮环节抽检40批次。各所、检测机构在抽样检测时要严格按照***1、2、3中的品种进行抽检,未按照要求种类抽样检测的,该批次无效。
(二)流通环节重点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卖店、超市等,抽样地点要覆盖城区和街镇。餐饮环节重点抽取学校食堂、网络订餐企业、食品消费集中的餐饮单位以及中小型餐馆食品与自制食品。
(三)抽样前,监管人员先要检查被抽样单位的经营许可证件是否有效,销售区域及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损坏现象等。无许可证、销售区域及仓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过期、损坏的食品等不予以抽样。同时监督人员应对被抽样单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情况进行查看和督促,并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处理。
四、抽检实施
(一)抽样
本次抽样任务由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组织,各业务科室与辖区市场监管所具体组织,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家检验机构共同承担完成。
(二)检验
检验任务由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检测机构要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合格报告2份,不合格报告4份,抽样单4份),报告出具后及时送达我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要认真组织,保障抽样任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抽样的检测机构要规范填写抽样单,检验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抽样单及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各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合理安排辖区抽样分布,重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抽样问题发现率和核查处置率计入年度考核。
(三)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执行。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抽样检验机构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和抽检工作纪律。抽检结果由我局按要求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