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培训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平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进一步提高平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规范,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群众信赖的行政执法队伍,2018年4月24日,平邑县在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培训工作。
平邑县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拿出专项经费订购培训教材免费提供给行政执法人员,并安排法制局具体组织实施了本次培训。为确保本次培训取得实效,一方面,在培训课程安排上,由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科张亮,县法院行政庭唐玉玲、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廉勇三位同志采取探讨理论、分析案例、延伸知识点等灵活方式,对参训的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另一方面,严格培训管理,凡无故不按要求参加培训、考勤不合格的,执法证件一律不予年审,不允许上岗执法。
本次培训共有26年行政执法单位的29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下一步,平邑县政府法制局将继续作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培训工作的指导,为促进该县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的整体提升,为建设“山清水秀 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