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分局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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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9日发表
针对药品电子监管上传数据中存在的问题,三分局采取三项措施,逐步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一、与电信部门沟通,在每个执法人员的电脑上安装了药品电子监管企业版,并要求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以方便指导和检查。
二、分局采取指定专人、分片负责的形式,对涉药单位药品购进记录进行审查,并对数据录入及时性、正确率进行检查登记,及时掌握数据录入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
三、组织执法人员利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机会深入涉药单位查验药品数据录入率、准确率和及时率。对辖区内未按要求上报数据的企业,依法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做好企业诚信记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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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1:25: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