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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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9日发表
日前,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在省人民会堂召开。会上,修武县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获得奖励资金100万元,全省仅有30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修武县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治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的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全县有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十佳民主法治村”,2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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