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黄庄镇开展危房改造自查工作
一是实行点长负责制,以村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召开驻村干部、村干部工作会议,认真梳理本村2012-2018年危房改造户情况,重点查找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按要求召开村级评议会评议,是否存在对象认定不准确,是否存在关系户、人情户,包村干部是否参与到对象认定、村级评议工作,镇、村、组干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操作等问题。
二是重新入户。由点长任组长,包村镇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为组员,对2012-2018年度已领取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入户进行复核,核实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危房改造前家庭是否已有车、住房(含商品房、城区自建房)或经营实体,是否接受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符合危房改造户申请条件,认真填写调查表,由包村干部、村干部、群众、户主签字确认。
三是开展邻里再走访。为确保入户结果的客观、真实、全面,要求走访邻里2户以上(直系亲属除外),对危房改造户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再核实,同时掌握其他有助于认定是否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相关情况,并填写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