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胜利镇四举措促民生工程管护
郯城县胜利镇党委、政府在注重民生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一是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职责。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产权、责任人,落实管护主体,实行管护责任制。对重点工程项目,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对受益范围较大的农村饮水、农业设施等,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采取个人承包、招商引资等办法来解决。
二是强化宣传工作,营造管护氛围。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自觉加入管护队伍,在社会上形成爱民生工程、护民生工程的良好社会风气,真正让受益群众人人参与,家家爱护,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三是落实管护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民生工程管护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管护有经费保障,保障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完善管护督查考核机制,采取暗访、互查、走访群众调查等方法,强化民生工程***问效。建立健全管护绩效评价体系,定期组织群众开展管养评估,同时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