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经济开发区动态巡查对违建零容忍
临沭经济开发区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对违法建设、违规占地 “零容忍”、采取动态巡查措施“零懈怠”,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辖区国土资源和建设管理秩序。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用地与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调度和处理日常事务。各村(居、社区)书记、主任和自然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辖区的国土和建设管理工作。厘定巡查范围,建立用地和建设审查登记制度。在开发区范围内所有用地和建设项目(含企业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绿化、路灯、广告牌设立、农村建房等)必须到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进行规划登记,提报规划设计方案,国土、城管、城建部门联合审查后报经领导同意,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制定巡查办法。开发区范围内实行全覆盖巡查。由规划建设局牵头,联合国土所、执法中队和镇建办进行巡查,各工作区书记、主任负责本工作区的执法动态巡查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组织协调调动各村居干部,做好执法巡查、报表、拆除等工作。各村居书记、主任或自然村负责人为本村居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对违法建设、违规用地做到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
强化责任追究。规划建设局、国土所、城管中队、镇建办实行全天候无缝隙巡查,确保零违法发生。如出现违法现象失控或执法不严、巡查不力、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部门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各村居负责人为动态巡查第一责任人,年度内每出现隐瞒违法用地事实或每发生一起违法建设且未在第一时间内拆除的,扣发村居书记、主任或自然村负责人一个月的基本报酬,如出现三起或三起以上的,停发所有年终绩效报酬。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开发区共拆除违法建设70多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