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倾力打造临沂市行政权力事项最少县区
自2014年9月全面启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以来,罗庄区对37个区直部门上报的除行政审批外的311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相结合,按照“三上三下”的工作流程,历时半年经过6次修改完善,精简压缩取消了601项行政权力,并站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再次与各有关单位进行了磋商、研究,对法律依据不充分、可以合并或可有可无的权力事项,坚持取消与合并、在此基础上又精简了102项权力,进一步压缩了权力事项,精简压缩比达22.6%,在临沂市所有县区中做到了行政权力最少、审批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政务服务环境最好。
截至目前,罗庄区区级共保留37个部门单位的2599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审批188项(2014年底已公布),行政处罚1718项,行政强制103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给付34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53项,行政奖励47项,行政监督255项,其他权力172项。另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权力事项60项。以上权力事项除***事项及法律规定不予公布的外,已按照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布,接收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