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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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4月4日,市慈善总会发布《关于申报2019年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对象的通知》,将从4月10日起,在城区启动2019年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对象申报工作。
据介绍,本次活动的申报对象为上一年度患重特大疾病任一病种且户籍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含户籍不在城区但由宜昌高新区托管)的居民,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患重特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同时,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5月31日。(记者肖敏、通讯员赵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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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3:51: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