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卫计局大力做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提升服务。从乡镇卫生院服务需求出发,加大公共卫生人员、住院医师、护理人员、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做好全科医师、急诊医师和康复医师(治疗师)培养工作,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和考核,切实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规定,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布局和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设备配置管理,配齐配好基本设备器械,积极推进服务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建设,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加强乡镇卫生院目标责任制管理,全面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强化核心制度建设,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严格质量控制和管理,减少医疗护理差错,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合理拓展服务范围,根据自身能力开展适宜技术,注重向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医疗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向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多元、更加有效、更加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规范行为,保证质量。突出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临床管理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开展“三基三严”培训(“三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即: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三基”为全员培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均应参加,“三基”考核必须人人达标;“三严”作风要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开展与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质量监控,定期对其运行、质量与安全监测基本指标进行监测,引导医技人员不断改进质量、改善服务。
三是加强行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德医风建设,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完善廉洁从医等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建立院长或业务院长、科主任、医师三级查房制度及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对住院、出院病人建立随访、回访制度。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使患者满意。努力实施单病种限价,开展医疗救助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