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残联扩大贫困精神病人康复救助范围
为减轻缓解贫困精神病人家庭负担,更好地帮助患者积极的进行康复治疗,今年三月份县残工委研究决定,除完成上级下达的贫困精神病人康复救助任务外,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每年对100名住院的贫困精神病人每人提供3000元的住院医疗补助金,每年对100名服药的贫困精神病人提供1000元的服药补助金。
据统计,全县持证精神病人2175名,占残疾人总数的7.3%。由于绝大多数精神患者失去劳动能力且需终身康复治疗,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贫困家庭更是难以承受长期的规范化的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致使部分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康复治疗,由此造成的突发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较大危害。救助实施定点医院为平邑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按病情先重后轻,年龄先小后大的原则进行;服药按提供优质价廉的国产精神科药物,满足患者的基本治疗需求。救助办法,对住院救助的,县残联每半年一次对县精神病医院的患者住院记录、医疗费用和县残联发放的《住院医疗救助卡》进行核对确认,年底一次性向定点医院拔付每人每年3000元的补助金;对服药救助的每年年底由镇残联统一收取由定点医院医生签字的《服药医疗救助卡》和服药结算凭证或医院盖章的结算凭证复印件,交县残联审核后,将所需资金拨付到镇残联,由镇残联统一发放补助金。目前,除已完成上级安排的10名免费住院和80名免费服药任务外,现已安排63名住院救助和67名服药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