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达县龙会乡煤厂隐患整改方案的批复
达县龙会乡煤厂: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委〔2019〕 1号)要求,你矿按照制定的隐患排查方案对井上下全面进行了排查,我局针对你矿自查的隐患逐一进行了复核及安全检查,发现你矿存在安全隐患共20条。你矿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的《达县龙会乡煤厂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报告》收悉。经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矿按照上报的《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报告》进行整改,严禁超越此方案以外的内容组织作业,严禁边整改边生产。
二、整改前,必须加强“五长、五科、五队”、相关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的培训,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及工人不按规程操作。要加强井下通风、瓦检、顶板、水患、机电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煤矿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间,瓦检员、相关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每班必须有矿级领导下井带班,防止整改期间发生煤矿安全事故。
三、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整改作业人员学习。
四、隐患整改期间,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47人。
五、请驻矿员督促该矿严格按上报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
六、整改结束,按照相关程序上报验收,验收合格,待相关部门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并下发复产批复后,方能恢复生产。
此复
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