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郯城街道把好四关做好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
把好入户调查关。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100%入户调查,填写《郯城县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入户调查表》,由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共同签字,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入户调查过程中,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家庭,提出申请的,入户人员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把好民主评议关。村(街)两委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组织村(街)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党员、包村脱产干部对申请低保户进行民主评议,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记录,评议现场照片,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把好公开公示关。各村(街)设立永久性低保公开栏,将评议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将公示拍照上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公示有异议的,街道重新组织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把好提报材料关。各村(街)将申请材料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纸质材料、公示照片、评议照片,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电子版上报到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手续办理,将低保信息录入低保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