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四项措施促进消费者信访转投诉化解矛盾效果好
一是加强职能宣传引导,扩大影响力。增强群众观念,采取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诠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工商机关、消协组织有关职能,宣传群众身边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设置12315消费维权提示牌,通过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扩大工商部门12315执法为民品牌的视觉形象传达,增强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减少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消费纠纷的发生率。
二是提高执法维权效能,增强公信力。深入推进职能转变,认真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调整执法维权重点,将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欺诈消费者、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违法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坚持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先行调解赔偿消费者损失,并将违法当事人赔偿情况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掌控的参考依据,树立工商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构建消费纠纷化解的捷径。
三是降低消费维权成本,产生吸引力。实行“五统一”的12315申诉举报调处机制,通过健全县局(县消协)、工商所(消费分会)两级运行网络,实现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热情受理、快速分流、及时调处、事后反馈,对因种子、农药等引发的涉及范围较广的集体投诉,简化程序,实行合并统一调解,有效降低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工作的实际成效让消费者感受到发生消费纠纷不必通过信访解决。
四是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增强辐射力。畅通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为主、现场受理、网络受理等为辅的受理渠道,建立12315电话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群众信访机构的对接机制,在学校、企业、车站等场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就近受理、解决情节简单、责任明晰的消费纠纷。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65起,办理12345市民热线16起,通过调解解决消费者信访5起,涉及农村消费者320户,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0多万元。(作者:宋红雨 编辑: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