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构筑三道防线推进村集体三资三化
一、构筑制度防线,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今年11月份,沂水县按照上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针对前期开展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三资”管理问题,出台了《沂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定期清查制度、招投标制度、资产评估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等。《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该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推进了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
二、构筑监管防线,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里通过直接抽取有关村的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审计;对征地补偿费、财政补助村级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乡镇经管站代管资金的管理、审计把关质量情况等进行责任审计;通过 “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督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力度。乡镇通过每月定期对村集体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进行日常审计;每年底对村集体的所有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全面审计;对村“两委”换届和村干部调整进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立案审计等,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县乡两级审计监督工作的加强和完善,推进了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三、构筑群众防线,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民主化。一是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集体年度财务预决算,购置或者处置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等有关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村集体还要定期公布“三资”运营情况,听取村民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四统一”全面规范财务公开。通过统一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对村集体财务公开进行了全面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保证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推进了村集体“三资”管理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