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屯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4月25日,金山屯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金山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江伟、姚明久、尹鸿玉、郭廷海及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李臣,区法院院长丛喜武,区检察院检察长丁屹峰及区政府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副主任吴江伟主持。
会上听取审议了区委常委、副区长李臣作的《区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区政府贯彻实施道路安全法工作,会议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在交通、管理、安全、运营、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交通管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守法意识逐渐增强,交通秩序有所好转,为金山屯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会议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机制。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的治理。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关于区政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认为,在区政府的积极努力下,目前我区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城镇低保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公正、公平、应保尽保的目标,对改革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减震器的作用。会议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真正使低保法规政策家喻户晓,唤起全社会对城镇困难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进一步加大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各部门要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帮扶并举。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李辉同志辞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推定姚明久同志为金山屯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