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圆满完成20152016年度特困企业采暖费救助工作
挥手寒冬,万物腾发正当时;大地回春,日夜坚守暖人心。伴随着最后一笔采暖费救助款的统结拨付,市财政局圆满完成了2015-2016年度特困企业职工采暖费救助工作。
敢于担当,超前谋划。特困企业采暖费救助工作事关民计民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面对全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增速放缓、复苏乏力的困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信念上抱定守一,在态度上决绝无二,决不让经济下行压力传导民生层面。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会、调度会,履行职责,超前谋划,尽早准备,研讨实施方案,创新应对新常态下特困企业采暖费救助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确保让特困企业救助家庭温暖过冬。
明确主体,框定范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时救助城市特困企业职工和困难居民采暖费的补充通知》,2015-2016年度我市特困群体的采暖费救助的范围主要是经批准的市国资委所属企业、供销社所属企业,以及无缴费能力企业中确定的特困企业“五方面人员”(即离休干部、军转干部、劳模、建国前老兵、抗美援朝老战士)。截至目前,全市共对8735户家庭进行了冬季采暖费补贴救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1户。
统筹调度,严格程序。供暖期前,由市国资委等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当年应救助企业名单,在呈请政府批准后,由被救助企业提供本企业当年救助人员名单,并收取救助人员的房票、身份证、离退休证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向供暖单位开具确认单,供暖单位在收到确认单后,收取10%个人负担采暖费开阀供暖,并向财政部门进行采暖费结算,市财政部门在审核无误后向供暖单位拨付救助款项。
精准统结,笔笔落实。2015-2016年度我市共拨付特困企业采暖费1389.8万元。其中特困企业及特批企业采暖费救助1111.43万元,垫付和预拨特困企业采暖费278.37万元。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一段时期以来,全市财政系统在改革过程中坚持民生优先,锁定民生重点竭尽全力。发挥民生保障“蓄水池”、“调节器”作用,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以民生改善汇聚强大的改革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