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规范程序防止工程领域腐败
随着政府投资项目规模不断增大,国家对项目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性投资效益。我局起草了《本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14年11月3日以本政办发〔2014〕29号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原《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政府投资管理项目办法的通知》(〔2010〕9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共九章五十九条,在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监督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储备、申报、立项、招投标、资金审核、拨付及竣工决算审核、验收等各个环节提供了依据。
本《办法》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正规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康发展。有效地制止工程领域中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