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下旬召开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
8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9月下旬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题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废止《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和修改《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听取了《本溪市太子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论证工作和修正部分常委会工作制度有关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向常委会会议建议的主要议程有7项: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19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工作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5.对我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工作进行评议;6.审议《本溪市观音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7.审议《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长鏖、李少平,党组成员龚振福,秘书长曲清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