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司法局五举措深入推进党建责任公开承诺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建项目化、公开化、责任化。近日,绵阳市司法局党委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研究出台了党建责任制公开承诺实施意见,严格程序,深化举措,切实保障了党建责任公开承诺落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广泛征求意见,倾听干群呼声。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和干部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结合司法行政自身特点和党员干部群众需求,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
二、立足工作实际,确定承诺事项。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工作实际出发,将推动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强化党员管理、转变队伍作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一岗双责等重要事项纳入了承诺内容。监狱、劳教、律协、机关等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分别确定行业党建责任承诺事项。
三、审核确定承诺,制定承诺书。公开承诺事项广泛接受干部群众个人评议、上一级党组织的指导,并接受下一级党组织的评议,完善后提交本级党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和党委会审核确定。重点审查承诺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合实际,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是否具体明确等。市局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党建责任制承诺事项。
四、上下级党组织开展“双向承诺”。狠抓下级党组织的党建责任公开承诺。严把座谈“听”诺,群众“审”诺,会议“定”诺三关,积极指导下级党组织承诺到位,工作落实。确保各级党组织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亮出身份,姿态下放,力量下沉。承诺书经公示修订后,监狱劳教、律协、局机关党委及鉴定、基层党总支书记分别与局党委书记互相签定承诺书。
五、公示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监督。及时将承诺书在门户网站和机关公告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公开评议,公示期后,承诺书交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组织行不行,关键在于带头人”,各级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后,结合深入开展的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升了党建工作自律性和自我纯洁的能力,各项工作受到了社会群众的好评,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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