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伊岭区人民法院五个注重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
10月17日,乌伊岭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结合乌伊岭法院实际,院长孙洪义提出五个注重,要求全体法官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到重结合、重实践,见深化、见成效。
一是注重解决执法思想问题,用正确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教育干警在思想上树立政治合格意识,在行动上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正确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始终保持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在政治上与***保持一致,坚定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之路。
二是注重解决为谁执法问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主题 。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要求干警坚决克服冷、横、硬、推和吃、拿、卡、要等衙门作风,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案难办的官僚作风,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充分吃透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多做调解疏导工作,努力克服就案办案消极思想,争取让更多的当事人服判息诉,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和申诉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的关爱和人性化的服务,努力践行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三是注重解决就案办案问题,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调司法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不能独行其事;在办案过程中,要求干警既追求法律效果,也要重视社会效果,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努力避免就案办案引起的高上访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宁事息,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四是注重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和不足,积极予以纠正;对属于当事人理解上的偏差,要热情给予解释;对长期反复无理取闹的上访或申诉当事人,要向党委和人大专题汇报,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协同多方力量果断处理,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决不能让那些心怀侥幸的涉诉人员以闹取胜,捞到好处,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五是注重解决监督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强化监督职能,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按通报问题兑现奖惩;对干警办案实行终身追究制,使干警时时小心,处处谨慎,思想上防微杜渐,行动上不越雷池,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自觉做到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