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桓仁满族自治县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厘清职能,加强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为落实主体责任,桓仁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0余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围绕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工作调研等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
桓仁县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印发了《桓仁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意见》和《桓仁县贯彻落实
桓仁县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原则,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1至6月份,全县共接受信访举报166件次,立案70件,结案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件,保证党委种好“主体责任”这块“责任田”,纪委种好“监督责任”这块“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