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决议
(2015年9月29日本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创建安全、畅通、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解决目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意见,开展专项工作集中评议的基础上,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就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作如下决议:
一、加快编制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划。科学统筹,规划先行,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交通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战略规划,保证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尽快制定涵盖动态、静态、安全、公交优先、交通基础设施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加大对城市大型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实现城市道路交通长远规划、短期实施计划与项目可研立项的有机统一;修改完善《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强化地方立法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二、完善一体化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体系。针对现有城市交通管理模式的弊端,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交通管理的组织领导,完善建立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安监、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的“一体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体系;厘清职责,权责一体,科学界定各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在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动态、静态交通管理、交通安全以及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战略等具体环节的权责分工,加快形成各部门相互衔接、政策连贯、共同推进的综合治理城市交通的决策协同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逐步确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管理模式,确保综合交通管理体系在政策、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应急等各个环节的完整性。
三、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投入,建立道路维护费用正常的增长机制;合理规划城市道路网络,加强主干路和次干路的建设,充分利用次干道实行有效的分流,改造“瓶颈”路段,及时修补破损路面,不断完善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制定和完善建筑物与停车位配套的标准和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多渠道、多形式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全面挖掘城市停车资源,严禁改变停车场用途,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强停车收费管理,促进车辆泊位循环使用;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改进或更新电子监控、标志标牌、信号灯控设施,提升科技含量;加快推进交通设施在建项目的施工速度,对一些长期不能完工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定工期竣工;积极创造条件,在人车流量较大的主要道口规划建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发展立体交通,缓解人车混行交通拥堵问题。
四、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效能。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对公交系统的投入和管理,实行公交路权优先,科学规划公交网线和停靠站点,吸引市民优先选择公交出行;合理设岗和布置警力,坚持问题导向,将市内交通堵点、临街校园和主干道作为管理重点,提高路面管控能力;严格规范道路施工挖掘,统筹规划,加快施工,快速恢复,全面持续清理占道经营、沿街烧烤和车辆乱停乱放,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功能;研究探索限制小汽车过度增长的有效措施,制定引导其有序发展的调控政策。
五、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和贯彻各项交通管理法规,加强对重点复杂路段交通的疏导、控制和整治,尤其要加强交通高峰期重点路口的控制,采取改良道路线形、合理设置标志标线、完善隔离栅栏等措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继续推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纠正和处罚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驾驶、抢道抢行、车辆超载、超限、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杜绝不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落实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设施交通保障应急交通方案的编制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完善交通事故救援、出警系统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增强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六、加强交通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交管专业队伍是实施交通管理的责任主体和中坚力量,尤其以公安交警队伍承担的任务最为繁重,交警警力不足严重制约着交通管理水平的正常发挥,必须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及时配足编制人员,合理调配和优化警力资源,充实一线警力,落实经费保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职责任务清晰、检验标准明确、过程严密、监督管理有效、考核奖惩过硬的执法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执法教育,增强群众观念和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处置交通复杂情况的能力;加强廉政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控,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维护交通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文明交通的社会氛围。发展城市道路交通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人的出行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就是以公共交通发展为主线,以服务民生为基点,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捷、顺畅为目标,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充分考虑城市广大普通市民的需求,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将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范畴,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实施文明交通养成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文明交通宣传的制度化、低龄化、社会化;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交通理念,建立和完善交通宣传志愿者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不文明出行、不安全驾驶的警示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警民共筑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