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本溪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在本溪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210人。
市委书记冮瑞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共本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传达学习了******的***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辽宁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谢振远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冮瑞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了*********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本溪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要认真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反腐倡廉建设保持了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市委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主动对准表、聚好焦,抓本级、带下级,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大问责力度,由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程序,并通过各级党政组织实施问责的共225人,同比增长208%,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2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扎实开展廉洁从政“五对照、五整治”专项工作,着力纠正“四风”问题。抓住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89起、处理11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17%、138%、97.6%。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65件,同比上升27.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6人,同比上升35.5%。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和内设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主题实践活动,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全会指出,要冷静分析、深刻把握形势,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一是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必须牵准抓牢。落实主体责任再不能坐而论道、浮于表面,必须牢牢抓在手、切实落到地,既要落地有声,更要落地生根。二是“不敢腐”的氛围只是初步形成,纪律审查这个杀手锏必须时刻高悬。只有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实现惩治腐败震慑态势的全覆盖,才能真正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三是不正之风随时具有反弹回潮的危险,纠正“四风”这场持久战必须锲而不舍。“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纠“四风”只有保持出发的方向、常抓的韧劲、抓长的恒心,才能让新风正气长盛不衰。四是影响和制约反腐败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亟待***,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这项硬任务必须加快进度。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既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也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障碍。解决之道在于加快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纪委(纪检组)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五是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自身建设这个基础必须实而又实。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如果在素养、能力、作风上出现偏移、缺失和懈怠,就会严重影响党的纪律检查事业。要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不断加大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系列***精神,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36条意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营造我市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第一,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各级纪委(纪检组)既要以身作则、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又要严格执纪、坚决捍卫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健全党内监督制度、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在“治本”路上迈出坚定步伐。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利用同乡会、同学会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问题不报告,跑风漏气、说情风、打招呼以及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加大责任传导和追究力度,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上手、具体主抓,对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要坚决支持。纪委书记要主动约谈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第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36条意见的问题作为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违纪违法、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
第四,坚持有腐必反,切实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交易,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和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国企、高校、医疗卫生以及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对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农村基层的腐败蔓延现象和小官巨贪问题进行严肃整治。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第五,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切实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把纪律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紧贴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突出形势政策教育,突出纠风惩腐成果宣传,突出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剖析,突出岗位廉政教育,强化正面教育和警示震慑。深化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成效,大力弘扬“本溪精神”,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第六,持续深化改革,切实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研究制定县区、市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健全交流推荐机制。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完善派驻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第七,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要继续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要防止出现“灯下黑”,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清理门户、纯洁队伍,以铁的纪律打造党充分信任、人民群众充分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敢于担当、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本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