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市交通委法规处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遵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一照一码、一照三号”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改变多个部门、多个证件、多个环节的繁琐管理模式,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鞍山市交通委按照省市《关于为保障和推进“一照一码、一照三号”的工商登记改革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交通委党委书记、主任杜兴保,副主任苏晓峰思想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鞍山市交通执业管理处、鞍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处、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处相关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清理范围,对现行有效的与“一照一码、一照三号”登记制度相冲突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谁制发、谁清理”的原则,对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废止、修订和保留的初步清理意见。
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各单位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了清理工作任务及时、顺利、圆满完成。经梳理统计,鞍山市交通系统共清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2件,保留23件,废止14件。较好地为鞍山地区交通运输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