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林业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
2月29日上午,鞍山市林业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市纪委十一届六次会议主要精神,总结2015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市纪委常委、第三纪工委书记刘刚出席并作***。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全体同志、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十一届六次会议主要精神。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长刘恩宇同志回顾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梁义同志宣读《鞍山市林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东红对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纪委常委、第三纪工委书记刘刚作***。
张东红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党的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言而喻,正面临新的形势,处于新的发展阶段。
张东红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两个责任”,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机制和新格局;三是严格规矩,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四是持之以恒,抓好抓实作风建设和防止“四风”。
最后刘刚要求:一是市林业局党组、局纪检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好《鞍山市林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二是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掌握“六大纪律”内容实质;三是全局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守住底线,保护好自己。
会上,张东红与局班子成员、分管局长与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